海关总署近期发布重磅消息:在科学评估与严格监管基础上,有条件恢复日本部分地区水产品进口!这是基于中方长期独立监测及国际监测结果未见异常,且日本政府做出质量安全承诺后,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做出的审慎决定。
安全是恢复进口的前提
长期科学监测:持续开展的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国际监测及中方独立取样监测结果均未见异常。
日方质量承诺:日本政府承诺切实保障输华水产品质量安全。
法规框架保障:决定严格遵循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世贸组织相关协定原则。
具体进口安排
恢复区域明确:即日起恢复部分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进口(含食用水生动物),但福岛县、群马县、栃木县、茨城县、宫城县、新潟县、长野县、埼玉县、东京都、千叶县等10个高风险都县的水产品依然禁止输入。
企业注册严格把关:
日本输华水产品企业必须符合中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
此前被暂停进口的企业需重新申请在华注册,仅注册生效后生产的水产品方可输华。
食用水生动物的养殖、包装企业也须重新完成在华注册,获准后方可开展对华贸易。
进口申报必备“三证”:日本输华水产品申报时,必须同时提交日本官方出具的卫生证书、放射性物质检测合格证明和产区证明。
持续严格监管,零容忍:海关将对日本输华水产品实施严密监管。一旦发现产品不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或日方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将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坚决守护国民健康安全。
特别提示:原海关总署2023年第103号公告(全面暂停进口日本水产品)自本公告发布起废止。
此次有条件恢复进口,是国家相关部门基于科学数据与风险评估,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为满足市场需求、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出的决策。三重安全屏障——源头企业注册管理、进口强制“三证”、严密口岸监管——将持续为消费者把关。未来,海关将继续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守护国门食品安全,让消费者买得明白,吃得放心。
温馨提示:消费者在选购时,可关注产品原产地信息,避免来自日本10个禁入都县的水产品。